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献血遵守规定
【字号: 】 发布时间:2018-10-17 08:50:46 点击: 2469
   
⒈凡参加献血的公民,应到当地的献血办公室登记。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,不谎报、不隐瞒继往病史。 
⒉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,按规定向当地的献血办公室申领《供血证》。一人只能持有一证,不得转借给他人,不得冒名领证,不得一人多证。 
⒊公民只能在本地区一个血站定点献血,每次献血不得超过400毫升,献血间隔期至少6个月以上。不得跨地区跨省市有偿献血,不得四处流动有偿献血。 
⒋参加献血浆的公民不得参加献血。 
⒌不符合《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》的公民不得参加献血,更不得冒名顶替献血,凡违章献血,造成受血者健康损害者,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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